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版主选举法 草案(发表在国庆节)
作者:玉米地 时间:2003-9-30 字体:[大] [中] [小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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版主选举法 草案
本法把版主选举过程纳入法制轨道.
鉴于几乎所在BBS版主都是指定的,明显违民意,钳民权.
第一条:由人民选举产生版主,监督版主.
第二条:所有所在BBS的注册会员都是选民,在选举进行期间,行使选民权力.
1,一人一票,
2,不得由他人代为行使,
第三条;候选人的提名.
1,由总版主或N个版主联合提名或N个选民联合提名.
2,候选人数必需在职位数二倍以上.
第四条:总版主或总版主指点一版主或选民主持选举过程,
第五条:在主持人指点的时间,候选人由可以发布自己的选举纲要,可以跟选民交流.
但在正式投票时,应停止.在拉票过程中,不得打击别人,抬高自己.
第六条:投票日期为N天.
第七条:得票多,胜出
第八条:版主由总版主任命.
第九条:选民对版主行使监督权.
1,N个选民联合提出,
2,N个版主提出,
3,总版主主持罢免程序.
4,版主有陈述权.
第十条;未完待续.